乌托邦作品史上特殊的两性关系,得从一个令人有点尴尬的地方说起,那就是所谓“公妻制”。源头很早,是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而到19世纪中期,据蒲鲁东说,在各种空想共产主义流派中,“一种名叫《人道杂志》的共产主义刊物明确主张公妻制。”
而听起来并不像“公妻制”那么惊世骇俗的“取消家庭”的主张,其实也是迄今为止最激烈的、走得最远的乌托邦空想。它在乌托邦空想中比“公妻制”要普遍得多。
“公妻制”是不是性开放,是不是人的性自由?对于乌托邦的考察,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说:“这些女人应该归这些男人共有,任何人都不得与任何人组成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这是因为小家庭会破坏城邦精神。
因此,这个话题不仅涉及婚俗和性道德,更涉及个人、家庭与国家的关系。
16世纪意大利人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就明确采取了这种制度。
《太阳城》中的两个角色朝圣香客招待所管理员和热亚那的航海家(后者即“太阳城”的亲历者)有这样一段对话:
“管理员:我看这一切固然是非常明智非常美好的,而且是虔诚的,但我觉得公妻制度似乎是一个困难的问题。诚然,罗马的圣克里门特说过,根据使徒的教谕,公妻是应该的;他很赞成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所宣传的这种公妻主张。然而,‘注释’认为这种公妻制度应该理解为妇女为大家服务,而不是大家公有的妻子……
“航海家:我对于这个问题了解得不多,但我发现,太阳城的人民的公妻制度虽然涉及服务问题,也涉及性交问题,但绝不像一般动物那样,同任何女性都发生性关系;而是像我所说的那样,是为了根据一定的制度生产后代。可是我认为他们的这种做法也许是错误的。”
从这一段对话看,“公妻制”是国家对个人的“性安排”和生育制度的安排,而不是人自己的性自由。在长达几个世纪的乌托邦作品中,由叙述者明确表达“不赞成”其所述理想国家的某一项制度的情况,也属于少见的,足见这种制度并不为作者坦然地视为人的生活理想和美好的东西。
公妻制在此后的乌托邦作品中基本不复存在。19世纪的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伊加利亚旅行记》的作者卡贝也是明确反对公妻制,主张保留家庭的。该书借书中历史学家狄纳罗给外宾作宣传报告的机会表达了对柏拉图《理想国》中“妇女共有制度”的看法:
“尽管这种主张从我们今天的教育水平、风俗习惯和社会成见看来有点格格不入,但是,在那个人类对妇女、廉耻、贞洁和礼节的看法与我们今天大不相同的时代,这种主张并没有什么可笑之处。……如果他们是活在今天,肯定就不会提倡子女共有,不会抽签决定短期婚姻,更不会主张实行奴隶制了。”
然而,正是由于这种对家庭的保留的“保留”,被当时乌托邦主义的反对者蒲鲁东抓住了“小辫子”,成为他在理论上颠覆空想社会主义的一个理由:“如果您维护婚姻的不可侵犯性,那么,光是这一点您就是在大共有制里制造新的共有制,制造国中之国;就是让家庭登上王位,把家务、私有权、世袭制等一系列与共有制不相容和相矛盾的事物变成家庭的不可分离的属性。”
在蒲鲁东看来,家庭是与私有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或者是不要共有制或者是不要家庭,也就是不要爱情。事情只能是这样。”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正面回应了“公妻制”问题:“公妻制完全是资产阶级所特有的现象,现在的卖淫就是这种公妻制的充分表现,因此,共产主义组织并不实行公妻制,正好相反,它要消灭公妻制。”
我们暂且放下公妻制和家庭去留的话题,看一看两性关系和婚姻在乌托邦作品中的地位和这种地位的变化。性关系的谨严、保守,尤其是国家、社会对个人的性关系的干预,一直是早期乌托邦的一个特征。
17世纪初的德国空想小说《基督城》一书中分别用四个部分介绍了这个理想国家的婚姻、妇女、分娩、居孀,但绝无一字提及离婚。可见在这个基督教国家里,离婚不仅不允许,而且根本闻所未闻。
17世纪的法国空想小说《塞瓦兰人的历史》描写了对通奸罪女犯的处罚:“其中两名按法律服刑七年,然后再要服刑多长时间则按他们丈夫的意愿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