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3月22日讯(李浩 李学田 赵曼)夜间回家,见妻子与邻居赤身裸体地同床共枕,便抡起木棒将邻居一顿毒打,不料下手过重而将邻居打死。2012年3月22日,梁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年近六旬的梁某,是大名县的一位普通农民,26年前娶了比自己小15岁的外省女子刘某。结婚之后,两口子感情很是平淡。特别是近年来,梁某大多数时间呆在外地打工,儿子儿媳是“北漂一族”,女儿也出嫁了。这样,妻子刘某独自守着一个小卖部和六亩农田寂寞度日。邻居张某见刘某一个妇女忙里忙外很是辛苦,于是就经常主动帮助刘某干农活,到小卖部聊天。一来二往,风韵犹存的刘某便跟自己年纪相仿的张某互生情愫,还偷偷发生了多次性关系。
2011年12月16日晚上八点左右,张某酒后窜至刘某家里要求上床。刘某说她丈夫出去看打牌了,过会儿就回来,便不允。怎奈张某软磨硬泡,刘某只好依从。晚上十点多,梁某回到家中见妻子与张某赤条条地搂抱在床上,便到院子白菜地里抓起一根木棒,先将张某摔倒在地上,然后朝张某的四肢和腋下肋骨乱打一通。张某光着身子在地上爬来滚去,时而嘴硬,时而求饶想私了。期间,刘某将电视机打开,放大了音量,然后躲到床角里。梁某断断续续打了一个多小时才罢手。之后,梁某让张某坐到沙发上,并一直斥责张某到凌晨四点多。凌晨五点时,张某渐渐地不吭声了。梁某和妻子上前发现,张某断气了。梁某当即打电话报警自首。后经法医鉴定,张某系外力作用下致全身多处创伤性休克死亡。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