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在牛奶里加***,给熟悉的人喝,等人昏迷后实施抢劫、强奸。日前,罗源籍“80后”小伙张某良因抢劫罪、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初中文化的张某良无业,整日游手好闲。他与同伙张某标计划在吃饭时用***弄昏人,然后进行抢劫。2004年4月5日晚,他们诱骗2名男性朋友小黄和小曾到福马路一带路边吃大排档。吃喝时,张某良拿出4瓶牛奶,其中2瓶已下了***,他根据外包装上的标记,将下药的2瓶递给了小黄和小曾。不久,小黄和小曾昏迷,张某良和张某标便将2人带至路边,搜身抢走现金130元钱和手机等物品。
第二天晚上,得手的张某良和张某标“意犹未尽”,便计划再找人下手。这次,他们诱骗3名女性朋友外出吃夜宵。用老方法将3人迷昏后,张某良和张某标将受害人用车载至鼓山一发廊。他们在发廊内对其中一受害人小芳进行轮奸,还拿走了手机、黄金项链等物品。
2011年8月,张某良到晋安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法院认为,张某良结伙使用麻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轮奸妇女,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次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和抢劫罪。法院最后判处张某良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