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3月10日消息:2011年9月4日,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高教园区浙江同济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东侧的东塘河内,一名建筑工人发现一具女尸漂浮在水面,随即报警。萧山警方现场勘察发现,死亡女子较年轻,颈部有明显勒痕,肺部有大量积水。
就在警方开始调查的同时,9月7日,40多岁的安徽人虞某向杭州上塘派出所报警,称在杭州打工的女儿小霞(化名)失踪了,希望帮忙寻找。警方很快确认,4日发现的女尸就是虞某19岁的女儿。
杀人凶手是谁?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警察发现了一个怎么也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小霞失踪前,曾上了父亲虞某开的车,杀人嫌疑人就是报警说女儿失踪的这位父亲!
9月10日,警方赶赴浙江省宁波慈溪市将虞某抓获归案。虞承认,的确是自己亲手杀害了小女儿。
虞某全家5口人,全部在外打工。出事前,虞在慈溪做个体黄鱼车司机。他和妻子本来都是打工的。2008年,虞在工厂值班睡觉时,厂内起火,他被烧伤,养病近两年。病好后,虞买了一辆奇瑞汽车,开始开黄鱼车。他有一个23岁的儿子和一对双胞胎女儿,小霞是他的小女儿。
被捕后,虞这样解释他杀女的原因——小女儿很叛逆,不听话,还把乖巧听话的大女儿带坏,并导致大女儿离家出走。因为这个,他冒出了杀死小女儿的念头。
2011年9月3日,虞某特地租了辆轿车,从慈溪开车来到小女儿在杭州打工的地方,以要找大女儿为由,接上了小女儿。
虞某把车开到萧山区宁围镇高教园区附近,然后到后座拿出布条,使劲勒小女儿的脖子,直到小女儿没有反应。
行凶后,他继续开车,打算找地方抛尸,不想,突然听见躺在后座的小女儿醒来发出的声音。为稳住女儿,虞骗说要带她去医院。
车开到东塘河附近,虞某把神志不清的小女儿扶到河边,推了下去……
经法医鉴定,小霞最终因溺水死亡。
虞某被捕后坚称,杀女的动机是因为小女儿“不乖”。但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早在2011年4月9日至4月22日期间,虞分别为小霞购买了三份保险,总保险金额达100万余元,而保险受益人正是刘某夫妇。
昨天上午,杭州市检察院认为,虞某是以骗取保险为目的,将亲生女儿杀害,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一个证言是,虞某曾酒后跟大儿子说过这样的话,“3个月后留给你100万”。
但虞某否认自己是为骗保而杀女儿的。昨天的庭审中,他显得很平静,一再表示愿意接受任何惩罚,并强调自己没有教育好孩子。“孩子没有教育好,是我的责任,不是为了钱。”
法院没有宣判,择日将继续开庭。